本报讯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从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角度出发,大胆改变旧思维,冲破老框框,通过检察人事改革,为全市检察工作注入勃勃生机。
去年,市检察院大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用人新机制。并实行业务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依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命了起诉、反贪等8个业务机构的16名正副职领导。同时又配套施行一般干警岗位双向选择制度,依照“个人志愿、部门挑选和组织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双向选择工作,有效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区检察院也已完成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
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效成果充分体现在工作实绩上。去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大大超过前年,共立贪污、贿赂案57件67人,涉嫌侵权渎职等违法犯罪案件8件9人;查清涉嫌犯罪总金额1492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3.80万元。特别是查处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副处级)吴元珍涉嫌受贿案;福建国信通讯公司莆田分公司一出纳涉嫌贪污390.36万元案,备受社会关注。积极配合其他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而且把配合党委做好职务预防犯罪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很好地遏制公务员的犯罪活动,检察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初步改变了“小城市无作为”的状态。
同时,人事制度改革克服了“跑官”、“要官”和“讨价还价”求岗位的不良习惯,有效地转变干部路线,推动和激发干警“重视学习,热心调研,苦练本领”,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态势。目前,已有两名干警修完研究生课程。去年又有一人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深造,36人参加大学本专科学习,16人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短期业务培训。